運動訓練
培養(yǎng)目標:旨在培養(yǎng)具備系統(tǒng)地掌握運動訓練基本理論、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,掌握運動訓練工作基本規(guī)律,具有較強組織能力和實踐能力,在全面發(fā)展基礎上,有所專長,具有創(chuàng)新精神和一專多能的應用型人才。
學歷層次:本科
學習形式:全日制
學制:四年
招生范圍:面向全國招生
畢業(yè)證書:符合畢業(yè)條件者頒發(fā)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(yè)證書
授予學位: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,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
頒發(fā)學歷學校:北華大學
學費標準:9000元/學年(2023年如有調整,按新標準執(zhí)行)
運動訓練專業(yè)2023年擬定招生115人(含保送錄取運動員2人),最終計劃數以國家體育總局審批公布為準。
(一)招生項目有冬季項目和夏季項目:
冬季項目:短道速滑、越野滑雪、自由式滑雪(空中技巧、雪上技巧)、單板滑雪(平行大回轉、U型場地)、冰球、高山滑雪、速度滑冰。
夏季項目:賽艇、皮劃艇靜水、足球(十一人制)、籃球、排球、田徑、羽毛球、網球。
(二)運動訓練專業(yè)分項目及招生計劃如下:
序號 | 招生項目 | 性別 | 招生計劃(人) | 運動員等級要求 | |
1 |
冬季項目 招生計劃 34人 |
短道速滑 | 不限 | 2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
2 | 越野滑雪 | 不限 | 5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3 | 自由式滑雪(空中技巧、雪上技巧) | 不限 | 3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4 | 單板滑雪(平行大回轉、U型場地) | 不限 | 6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5 | 冰球 | 不限 | 10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6 | 高山滑雪 | 不限 | 4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7 | 速度滑冰 | 不限 | 4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8 |
夏季項目 招生計劃 79人 |
賽艇 | 男 | 4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
9 | 賽艇 | 女 | 2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10 | 皮劃艇靜水 | 男 | 16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11 | 皮劃艇靜水 | 女 | 12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12 | 足球(十一人制,非守門員) | 男 | 10 | 一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13 | 籃球(五人制、三人制) | 男 | 5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14 | 籃球(五人制、三人制) | 女 | 5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15 | 排球(非自由人) | 男 | 12 | 一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16 | 排球(自由人) | 男 | 1 | 一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17 | 田徑(田賽) | 不限 | 2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18 | 田徑(徑賽) | 不限 | 4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19 | 羽毛球 | 男 | 3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20 | 網球 | 不限 | 3 | 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 | |
21 | 保送運動員 | 不限 |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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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 | 1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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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1.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項目不受以上項目限制;2.保送運動員等級要求詳見《關于北華大學2023年保送運動員申請入學有關事宜的通知》。 |
(三)計劃調整原則
報考結束后,當招生項目公布計劃數大于該招生項目一、二志愿報名人數總和時,將招生項目計劃數與報考該項目人數之差作為剩余計劃(在保送運動員資質審核后合格人數小于計劃數時,差值作為剩余計劃),調整到其他招生項目中。
1.增調計劃招生項目不包含公布計劃數大于該項目一、二志愿報名人數總和的招生項目。
2.學校按照專業(yè)需求,優(yōu)先增調計劃的招生項目為:
(1)冬季項目:①高山滑雪、②越野滑雪、③冰球。
調整計劃分配方法:
冬季項目剩余計劃優(yōu)先調入高山滑雪項目(最多調整至與高山滑雪項目報名人數相等)。調整后如仍有剩余計劃時,再調入越野滑雪項目(最多調整至與越野滑雪項目報名人數相等)。調整后再次剩余計劃時,調入冰球項目(最多調整至與冰球項目報名人數相等)。
(2)夏季項目計劃調整順序:①皮劃艇靜水(女子)、②皮劃艇靜水(男子)、③排球(自由人、男子)。
調整計劃數分配計算方法:
項目調整計劃數=擬增調項目報名人數/(皮劃艇靜水(女子)報名人數+皮劃艇靜水(男子)報名人數+排球(自由人、男子)報名人數)×剩余計劃數,結果只截取整數位。
按照此公式調整計劃后,仍有剩余計劃時,按照皮劃艇靜水(女子)、皮劃艇靜水(男子)、排球(自由人、男子)順序依次加一個計劃,依次循環(huán),加完為止。
3.當以上優(yōu)先增調計劃的招生項目均存在公布計劃數大于該招生項目一、二志愿報名人數總和時,調整計劃規(guī)則為:分別在冬季項目范圍內、夏季項目范圍內進行調整,冬季項目與夏季項目間不做調整;調整計劃數=“增調計劃招生項目”報名人數/所有“增調計劃招生項目”報名總人數×剩余計劃數,結果只截取整數位。按照此公式調整計劃后,仍有剩余計劃時,按照增調計劃招生項目報名人數由高到低依次加一個計劃,依次循環(huán),加完為止。